【公告】威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威剛七,代碼:32607)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1年09月29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08月12日

公司名稱:威剛 (3260)

主 旨:威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威剛七,代碼:32607)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1年09月29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陳靜慧

說 明:

內容:依威剛七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1年08月30日至111年09月28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七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威剛七」)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以掛號寄發債權人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開立支票或匯款方式收回本債券並將款項(扣除稅款及郵匯費)交付債券持有人。

(二)、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不適用

(三)、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1年8月29日

(四)、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1年8月30日至111年9月28日

(五)、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1年9月28日

(六)、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1年9月29日

(七)、債券收回程序

1.請檢附(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格可由各證券交易商取得),加蓋集保帳戶印鑑;(2)證券存摺;(3)印鑑卡;(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證券交易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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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債券收回價款發放將於111年10月4日採匯款方式撥入債權人留存之銀行帳戶或以掛號郵

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予各債權人,匯費(郵資)自收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八)、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B1 電話:(02)8787-1118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1年09月27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