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奇力新擬以現金取得沅陵縣向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百分之四十九點九股權

日 期:2017年01月23日

公司名稱:奇力新 (2456)

主 旨:擬以現金取得沅陵縣向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百分之四十九點九股權

發言人:田慶威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6/1/23至民國106/1/23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透東莞奇力新電子有限公司投資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普通股共7,485,000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人民幣5.5元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41,167,5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沅陵縣向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10,000,000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人民幣5,000,000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各種電感、磁環及鐵芯等電子元器件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人民幣5.7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2,334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0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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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投資人民幣41,167,500元取得向華電子普通股共7,485,000股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董事會決議通過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股權轉讓協議及增資協議

決策單位:董事會

18.經紀人: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85,873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18.09%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36.93%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77.22%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74,837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90.06%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32.18%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67.3%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2年度:新台幣3,110仟元

103年度:新台幣7,928仟元

104年度:新台幣12,223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

35.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