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宇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日 期:2024年04月19日

公司名稱:天宇 (8171)

主 旨:天宇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發言人:劉奇威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募集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

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並授權董事會以對公司未來之營運

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之投資人為首要考量,惟本公司目前尚未洽定應募人

,實際應募人之選擇於洽定後依相關規定辦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8,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擬於18,000仟股額度內,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

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

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

除權後之股價,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2)本次私募每股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以不低於股東會所決議成數範圍內,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與市場狀況

決定之。

(3)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同時參酌本公司營運

狀況、未來展望以及定價日參考價格情形等因素後決定之,且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

廣告

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其訂定方式應屬合理。

依據前述定價原則,尚無法排除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有低於面額之可能,倘有該等情事

發生時,則對於股東權益影響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生之累積虧損,此一累積

虧損數將視公司未來營運狀況彌補之,不排除因累積虧損增加而須辦理減資。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評估資金市場及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且私

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

係,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籌資之目的。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實際發行。

11.參考價格:尚未實際發行。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實際發行。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其轉讓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外,其權利

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劃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價格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

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

計劃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

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