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宇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二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2月06日

公司名稱:天宇 (8171)

主 旨:天宇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二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發言人:劉奇威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02/06

2.公司名稱:天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天宇三於112年3月23日發行屆滿二年,依其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

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債券持有人得於 112年02月21日至112年03月23日行使賣回權相關事

宜,本次賣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 100.902025%。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

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發行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持有之

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2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 0.902025%。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12年3月23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12年2月21日至

112年3月23日止。

(四)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五)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

回通知之始日(112年2月21日)之前一營業日起(即112年2月20日)至屆滿日

(112年3月23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即112年3月22日),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

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