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展證董事會決議111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召集事由及停止過戶日期

日 期:2022年03月25日

公司名稱:大展證 (6020)

主 旨:大展證董事會決議111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召集事由及停止過戶日期

發言人:王登立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承德路一段17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一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永續發展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1年4月25日(星期一)起至同年6月23日(星期四)

股東常會終結之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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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11年4月2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務請提前於111年4

月22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一樓本公司股務

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則以最後

過戶日111年4月24日郵戳日期為憑)。

(2)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時,請書明股

東戶號及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

話:02-33930898)。

(3)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

開會通知書本公司得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

,不另寄發通知書。

(4)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i.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

處理準則(下稱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等相關規定辦理。

ii.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作業要點、問

答集及操作說明等文件,請參閱集保公司網頁(網址:https://www.tdcc.com.t

w/portal/zh/page/show/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iii.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iv.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1年05月24日起,至遲於股東會二日前(111

年06月20日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

.tw/evote/index.html。)辦理註冊及登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

參與會議者,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

111年5月24日起(當次股東會電子投票起始日)至111年6月20日(股東會二日前)

下午四時前,親送或以掛號函件寄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辦理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

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v.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

,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

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v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

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

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vi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

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

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viii.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不得

再出席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

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

期撤銷者 ,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ix.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

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且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之出席 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續行時,

本公司訂於111年6月24日上午十時於台北市承德路一段十七號本公司13樓大會議室

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

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

x.前項如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尚未進行臨時動議時,視為本次股東常會全部議案

已完成,將不再續行集會。

xi.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

大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