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宇資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日 期:2023年10月20日

公司名稱:大宇資 (6111)

主 旨:大宇資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發言人:莊仁川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0/2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2,000千元,發行總股數:5,200千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

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並依上述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與主辦承銷商商議決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計520千股供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28條之1規定,

提撥增資發行新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計520千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其餘增資發行股數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計4,160千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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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轉投資子公司、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發行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主客

觀環境變化而致有修正之必要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

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