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鼎生技與韓國BNC Korea公司簽署授權協議(Definitive Licensing Agreement)(補充111/11/22重大訊息相關內容與原110年1月4日簽訂之授權合約修訂

日 期:2022年11月28日

公司名稱:國鼎 (4132)

主 旨:國鼎生技與韓國BNC Korea公司簽署授權協議(Definitive Licensing Agreement)(補充111/11/22重大訊息相關內容與原110年1月4日簽訂之授權合約修訂差異)

發言人:曾木增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11/2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BNC Korea Co.,Ltd.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11/22~121/11/2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國鼎生技與韓國BNC Korea Co.,Ltd.(以下簡稱BNC Korea)簽署授權協議

(Definitive Licensing Agreement),授權BNC Korea公司於授權區域取得藥物上市

許可後進行銷售及推展授權之產品。國鼎生技與BNC Korea先前於110年1月4日簽署

新冠肺炎新藥之開發合作及授權合約。

(2)授權產品:Antroquinonol(商標HOCENA)。

(3)授權使用適應症:

限於治療新冠肺炎(COVID-19)。雙方同意該授權使用之適應症經雙方書面同意可擴

展至其他適應症。

(4)授權區域:南韓、巴西、土耳其及印尼。

(5)此授權協議(Definitive Licensing Agreement) 合計授權里程金為1,500萬美元,

其中包含簽約里程金美金400萬元(國鼎生技已於110年1月8日及2月26日收到共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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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萬元),以及執行新冠肺炎三期臨床及獲得藥證(NDA approval)之里程金1100萬

美元。

(6)若新藥上市,國鼎將銷貨與BNC Korea,另外也依約獲得銷售權利金(royalty);

若符合雙方約定之條件,雙方將另訂生產協議,國鼎將授與BNC Korea製造之權利,

國鼎將銷售原料(API)予BNC Korea。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雙方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藉由對BNC Korea之國際授權,可挹注本公司未來營業收入,對公司財務、業務及

後續全球之新藥推展有正面之助益。

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

擴展本公司開發之新冠肺炎(COVID-19)新藥Antroquinonol(商標HOCENA)之國際

授權市場。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合約變更的差異部份如下:

(a)授權區域變更:將原先授權四個國家中的俄羅斯及烏克蘭,變更為巴西及印尼。

(b)里程金條件變更:合約授權金總金額由1,800萬美元變更為1,500萬美元。

其中400萬美元簽約預付款(upfront payment)調整為里程金(milestone

payment)。

(c)新增訂有條件授權BNC Korea新藥製造權利:於BNC Korea滿足雙方約定條件後,

國鼎將供應API予BNC Korea進行製造。

(d)明確約定供應方式:新藥上市第1年將由國鼎供應劑型藥(Drug),直到BNC

Korea之銷售,以及其工廠設備符合雙方約定要求之製造條件,加上雙方完成

「製造合約」(Manufacture Agreement)之簽署後,始授權BNC Korea利用向本

公司採購的API製造Drug的製造權利。

(2)本公司將規劃繼續向FDA申請三期臨床試驗,以申請NDA取得藥證及新藥上市

為目標。

(3)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