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邑*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作為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來源

日 期:2023年12月14日

公司名稱:國邑* (6875)

主 旨:國邑*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作為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來源

發言人:甘霈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1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1,800,000股

4.每股面額:5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59,000,000元

6.發行價格:

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臺幣65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需依公開承銷時之新股承銷價而

定,惟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託之機構申報之暫定發行價格、實價發行價格及公開

承銷方式擬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

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77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10,03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5%計1,770,000股由員工認購

外,其餘10,03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12年6月21日股東常會通過

初次上櫃掛牌前之對外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由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

儘先分認之規定。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

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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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承銷或再行銷售

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包括但不限於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來

源、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期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日、

股款繳納期間、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期間等之議定、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

其他與本次發行之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求而有修正必要,

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