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票金獨立董事對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臨時動議提案表示意見

日 期:2022年11月21日

公司名稱:國票金 (2889)

主 旨:國票金獨立董事對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臨時動議提案表示意見

發言人:邱銘恩

說 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1/11/21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饒世湛先生/國票金融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陳淑娟女士/國票金融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為使本公司30億元現金增資案順利推行,並杜絕外界疑慮、加強

公司決策透明度,是否應就特定人選之擇定標準、適格性或KYC程

序等為嚴格事前審查,董事長洽特定人前,在可行性評估內,將原

股東納入認購範圍,俾免本公司董事會違反金控公司董事之忠實義

務及注意義務(臨時動議魏憶龍董事提案,陳冠舟董事附議)。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饒世湛獨立董事意見(臨時動議案):

(1)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選定特定人,本案無此必要。

(2)如徵詢現有股東任特定人,各股東應有相同機會。不宜獨厚於特定股東。

(3)洽特定人繳款時限短促,如洽全體股東,實不可行。

陳淑娟獨立董事意見(臨時動議案):

(1)之前董事會已通過授權,由董事長全權處理就洽特定人認購現金增資相關事宜,本

席相信董事長會本著忠於誠信及忠實注意義務、在遵法合規且顧慮到對所有股東公

平原則下,做出適當的選擇及決定;

(2)董事長已在與主管機關溝通會議中承諾落實相關認購原則,若規定特定人認購之程

序繁雜,實施困難,恐引發小股東反彈不公平,進而引起不該有的訴訟;

(3)不宜對現有股東有任何優惠認購之權利。

6.因應措施:本案經表決未通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