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巨董事會訂定換股作業計劃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09月13日

公司名稱:國巨 (2327)

主 旨:國巨董事會訂定換股作業計劃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宋志翔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9/13

2.減資基準日:111/07/28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111年06月0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1年7月6日臺證上一字第111001188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依本

公司章程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

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529,272,005股(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544,060,005股扣除111年買回之庫藏股尚未辦理註銷變更登記之普通

股股數計14,788,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292,720,050元。

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1,080,112,000元整,共銷除股份108,011,200股,用以提昇股

東權益報酬率及公司每股獲利能力,考量財務槓桿之運用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

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約為

20.41%,惟實際減資實收資本額、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

股數計算之。

四.本次減資後換發股數計421,260,805股(減資後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數為

436,048,805股扣除111年買回之庫藏股尚未辦理註銷變更登記之普通股股數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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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8,000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計新台幣4,212,608,05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

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約204.07502943股 (即每仟股換發約795.92497057股),每

股退還現金2.0407502943元。減資後普通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

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

股之普通股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

盤價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

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1)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1年10月28日 (無實體發行) 。

(2)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111年10月20日起至111年10月28日止。

(3)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1年10月24日起至111年10月28日止。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10月23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1年10月

21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10月2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

期為憑。

(4)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民國111年7月28日起至111年10月30日止

(5)新股票上市暨舊股票停止流通日期:民國111年10月31日。

(6)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完全相同。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

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股東若持有現股股票者,或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原

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3)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上市

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

證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68-6668。

八.獲配本公司88年以前因盈餘轉增資所發行之緩課股票之處理:若尚有現股未轉讓或

未緩課者,將依減資比例減除,減除部份將列入當年度所得。若將減資換發新股之

緩課股份撥入股東個人集保帳戶,將依面額計算列入股東當年度所得。

九.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民國111年11月3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

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十.本案款項之給付係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而非盈餘分配,非本

國股東收到現金退還股款時,應徵詢各國稅務機關意見並依照股東所在地國家稅法

規定依法申報。

十一.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

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1/10/28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10/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10/28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票完全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1/10/31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421,260,805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