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告力積電董事會追認修訂112年度第三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日 期:2023年12月19日

公司名稱:力積電 (6770)

主 旨:告力積電董事會追認修訂112年度第三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發言人:譚仲民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12/19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11/08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公司於112年11月0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一一二年度第三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

(2)原通過之第三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條文節錄如下:

第三條 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略)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職等、職稱、工作績效、整體

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

會同意。惟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

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非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

意,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三、(略)

第七條 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

時(包含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

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

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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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註(略)

二、(略)

三、本公司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認股價

格應依下列公式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

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四、~六、(略)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本公司於主管機關審核本發行案件過程中,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須修改本辦法。

修訂「一一二年度第三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七

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條文,並提報本次董事會決議變更通過。

(2)修訂後之第三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條文節錄如下:

第三條 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略)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職等、職稱、工作績效、整體

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訂定分配標準或原則,由董

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

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非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

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三、(略)

第七條 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

時(包含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

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

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如係因股票面額變

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

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

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略)

二、(略)

三、本公司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認股價

格應依下列公式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

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四、~六、(略)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