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電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1億元私募案。

日 期:2024年04月26日

公司名稱:台電 (9963)

主 旨:台電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1億元私募案。

發言人:蔡志孟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4月26日董事會決議113年度辦理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1,001億元私募案。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113年度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私募案,業經113年2月2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

辦理通過,並授權董事會另訂定價日,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私募案如下:

I.增資種類及額度:普通股100.1億股,每股面額10元,增資金額計1,001億元。

II.增資方式:以私募方式,由經濟部全數增認。

III.本次增資後之實收資本總額為5,800億元,分580億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

名式普通股。

IV.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惟轉讓之限制依證券交易

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

V.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因應本公司辦理「穩定供電建設方案」之

資金需求,預計將增加自有資金、提升公司淨值,並強化財務結構。

VI.特定人選擇之方式:

i.本案已洽定之應募人為經濟部,為本公司董事之代表法人,暨持有本公司股份

95.90%之股東。

ii.經濟部參與認購本公司辦理之私募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復,應得

認屬為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第1款所定「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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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之範疇。

VII.私募價格訂定依據:

i.本公司為未上市(櫃)公司,按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2條

,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即112年12月31日)顯示

之每股淨值(2.75元)為參考價格。

ii.本次私募定價日為113年4月26日,價格訂定係依113年2月2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

按面額訂為每股10元,未低於參考價格,應屬合理。

VIII.本次增資基準日為113年5月10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