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聯電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3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4年03月12日

公司名稱:台聯電 (4905)

主 旨:台聯電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3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黃仲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66巷32號

(青青食尚花園會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12年度營業報告。

(2) 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 112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5) 董事酬金報告案。

(6) 其他報告事項。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

(2) 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者請於民國113年04月22日(星期一)

17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04月22日郵戳為憑。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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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636-5566 辦理過戶。)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

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本公司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

,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合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1)受理期間:113年4月8日至113年4月18日17時止。

(2)受理方式: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 須在受

理提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

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3)受理處所:台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地址:114台北市內湖

區瑞光路108號3樓,電話:02-2658-3000)。

(4)以上所述若尚有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三、本次股東會各股東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相關法

令規定辦理,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

四、本次股東常會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而需變更股東

會開會日期與地點,屆時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