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嘉碩代子公司嘉碩生醫電子(股)公司回收所代理快篩試劑作業說明

日 期:2022年12月29日

公司名稱:台嘉碩 (3221)

主 旨:代子公司嘉碩生醫電子(股)公司回收所代理快篩試劑作業說明

發言人:陳瑞鴻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12/29

2.公司名稱:嘉碩生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84.78%

5.發生緣由:

(1)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通知,嘉碩生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進

口之家用版「GenBody COVID-19Ag(防疫專案核准輸入

第1110801477號,批號FXFN28221、FXFO13221、FXFO30221)」

依據食藥署抽驗結果,此三批產品之偵測極限與允收規格不

符。

(2)嘉碩生醫考量民眾權益,配合啟動此三批家用版「GenBody

COVID-19Ag (防疫專案核准輸入第1110801477號,批號

FXFN28221、FXFO13221、FXFO30221)」預防性回收作業。

6.因應措施:

嘉碩生醫基於企業社會責任,於國家防疫物資匱乏之際,協助參

與緊急進口作業,協助政府解決防疫困難,現今考量民眾權益以

及誠信為本的經營理念下,善盡自主性風險管理之義務,自即日

起全面預防性回收家用版「GenBody COVID-19Ag(防疫專案核准

輸入第1110801477號,批號FXFN28221、FXFO13221、

FXFO302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近期原廠暨嘉碩生醫與主管機關正式會議討論處理方向,已呈送

原廠多次重測報告供食藥署等主管機關參考,據原廠指稱該三批

產品仍符合規格,依據CDC緊急採購合約,將待主管機關協調第三

方檢測結果,若最終仍然判定偵測極限與允收規格不盡相符,將

依主管機關指示辦理;另據原廠與嘉碩生醫日前討論方案與溝通

紀錄並參照雙方原有合約條文,嘉碩生醫將善盡原廠代理職責全

力協助原廠回收與後續換貨,估計本次作業對嘉碩生醫影響應屬

客服業務範籌,影響本公司營業成本與金額尚在可控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