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嘉碩代子公司嘉碩生醫澄清112/10/17民代指控及媒體報導

日 期:2023年10月17日

公司名稱:台嘉碩 (3221)

主 旨:代子公司嘉碩生醫澄清112/10/17民代指控及媒體報導

發言人:陳瑞鴻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10/17

2.公司名稱:嘉碩生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84.78%

5.傳播媒體名稱:壹蘋新聞網

6.報導內容:......立委王鴻薇今召開記者會,揭露衛福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因應

防疫需求緊急採購快篩試劑,花費4.7億向嘉碩生醫採購並交付約502萬5千劑韓國

GenBody快篩試劑,另向森昌簽約採購30萬劑,卻被衛福部食藥署新冠肺炎快篩試

劑年度品質監測發現,根本無法有效偵測病毒,......

7.發生緣由:媒體與民代在未經查證釐清客觀事實前之指控與報導,本公司基於保障

廣大股東權益,為釐清事實,特此說明。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針對民代與媒體報導之快篩試劑疑義,本公司釐清事實如下:

1.本公司於111年期間,因國內疫情嚴重,確診數急遽上升,防疫物資不足,情況

急迫下,嘉碩生醫基於企業社會責任,於國家防疫物資匱乏之際,受命協助參與

緊急進口作業,協助政府解決防疫困難,考量民眾權益以及誠信為本的經營理念

下,善盡自主性風險管理之義務,完成預防性回收,業已執行履約責任。

2.嘉碩生醫善盡醫材廠商責任,已針對該三批疑義產品,分別經由第三方包含韓

國建國大學及台灣大學醫學院進行檢測完成,該三批疑義產品之檢測結果符合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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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衛生組織(WHO)與食藥署相關規範。於執行期間內,關於該三批疑義產品已使用

部分,經查所有使用單位於使用期間,均無任一件不良通報,食藥署與桃園市衛

生局先前之判定尚待釐清。

3.於採購合約執行期間,在疾管署未能依照指揮中心函文與緊急採購合約規範洽

公正第三人檢測前,嘉碩生醫已採行預防性措施,將未使用的疑義產品全數回收

並退回韓國原廠銷毀處理。同時依照合約規定,於執行期間內完成換貨並經食藥

署檢測通過,全數為合規優良醫材,並由疾管署點交驗收入庫履約執行完畢,善

盡醫材廠商責任。

4.針對媒體與民代在未經查證釐清客觀事實前之任何不實指控與報導,本公司基

於保障廣大股東權益,保留法律追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