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中銀受金管會裁罰案之說明

日 期:2024年02月02日

公司名稱:台中銀 (2812)

主 旨:台中銀受金管會裁罰案之說明

發言人:林開域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2/01

2.違規情形:依金管會官方網站新聞稿,金管會認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運作,違

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並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3.罰鍰金額:新臺幣1,20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

(1)公司部分: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1,2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61條之1

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2)人員部分: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第7款規定,停止董事長執行董事職務3個月。

5.預計改善措施:

(1)本公司將依主管機關指示辦理改善事宜。

(2)待收到裁處書後召開董事會(常務董事會)推舉董事於前述停止王貴鋒董事長執行職

務期間代理行使董事長職權。

(3)本公司董事會就本案各項決策缺失確實檢討,有效強化公司治理。

(4)本公司將委託獨立專家對本公司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制度進行檢討,落實評估授信

戶往來情形,檢討相關內部規範。

(5)由稽核單位檢視改善情形後,提報董事會,呈報主管機關。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