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友勁113年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行為禁止案

日 期:2024年05月27日

公司名稱:友勁 (6142)

主 旨:友勁113年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行為禁止案

發言人:鄭吉智

說 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台灣網通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陳宜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199,577,766權,占出席總表決權數99.01%,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