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仁湖董事會決議購置董事長鍾嘉村先生持有鳳山區文福段12、12-1及15地號土地

日 期:2020年09月30日

公司名稱:南仁湖 (5905)

主 旨:南仁湖董事會決議購置董事長鍾嘉村先生持有鳳山區文福段12、12-1及15地號土地

發言人:何曉光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鳳山區文福段12、12-1及15土地共計3筆)

2.事實發生日:109/9/30~109/9/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共3筆分別為

12、12-1及15地號土地

土地總面積(㎡): 1,448.37(㎡)約438.13坪

鑑價價格(元):

展茂不動產 236,591,280(54萬/坪)

中華不動產227,828,640(52萬/坪)

建議價格(元): 219,065,000(50萬/坪)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鍾嘉村:本公司董事長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本建案無前次移轉之情事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廣告

事項:

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土地價格評估係採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兩家價價公司之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 236,591,280(54萬/坪)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 227,828,640(52萬/坪)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李元邦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典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李元邦 109北市估證字第000284號

謝典璟 99北市估證字第0014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高騰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趙章如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N/A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目的:因公司多角化經營,公司已於109年1月購買文福段16地號,

為穩定營收,擬整併鄰地興建大樓,故與關係人購買文福段12、12-1及15地號,

預計可增加113至115年之營收。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9 年09 月30 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 109年09 月30 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