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勵威董事會決議112年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6月15日

公司名稱:勵威 (5246)

主 旨:勵威董事會決議112年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發言人:賴志豪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6/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

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選擇特定人,並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目前已洽定應募人為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間關係: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1,8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8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以112年6月14日為定價日,發行價格將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

八成,且不得低於股票面額: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50.31元。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14.31元。

綜上,本次私募參考價格為50.31元,實際私募價格定為41元,符合不低於參考價格之

八成。前述價格之訂定除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外,

並符合相關法令訂定價格之規範,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皆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公司未來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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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發行成本及採私募方式相對具時效性及便利性等因素,以利

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與策略性投資人

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06/14。

11.參考價格:50.3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41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後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

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之

普通股公開發行及興櫃或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12年6月14日至112年6月28日。

(2)增資基準日為112年6月28日,若有調整擬授權董事長另定之。

(3)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有關之契約或文件及辦理相關事宜,

如有未盡事宜及因法令修改或主管機關規定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私募定價相關內容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es.twe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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