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勤美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日 期:2021年11月11日

公司名稱:勤美 (1532)

主 旨:勤美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言人:林靖誼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1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勤美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15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

5.發行價格:以不低於票面金額之100%為限,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0.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

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

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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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

前揭募集與發行本次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之重要內容,包含發行

時程、發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條件、發行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劃所需

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

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擬請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相關發行事宜,擬請

授權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3)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