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力麗店向關係人處分使用權資產一筆(提前終止不動產租約)

日 期:2021年11月10日

公司名稱:力麗店 (5364)

主 旨:力麗店向關係人處分使用權資產一筆(提前終止不動產租約)

發言人:何宜靜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10

2.公司名稱:力麗觀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詳其他應敘明事項

6.因應措施:詳其他應敘明事項

7.其他應敘明事項:解除之房屋租約內容摘要如下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62號3樓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0/11/1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 租賃標的物面積約301.88566平方公尺,折合約91.32坪

每單位價格: 每月租金約1379.76元/坪(含稅)

租金總額:每月新台幣126,000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淨額減少: 約新台幣2,845,383元

租賃負債總額減少:約新台幣2,927,72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

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力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其他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

日期及移轉金額:

標的物屬使用權資產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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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

形):預計租賃修改利益:約新台幣82,343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原合約租賃期間為107年10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提前於110年11月30日

終止租賃合約。

交付或付款條件: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

不適用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房東欲出售房屋故提早終止租約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110/11/10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10/11/10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