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力特上市有價證券自110年8月19日起恢復交易方法
日 期:2021年08月17日
公司名稱:力特 (3051)
主 旨:力特上市有價證券自110年8月19日起恢復交易方法
發言人:趙寄蓉
說 明:
1.證交所公告股票回復原狀日期:110/08/17
2.證交所公告股票回復原狀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3051)
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
易方法在案,其最近二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淨值均逾三億元並達所
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以上,原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原因業已消滅,且無其
他應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情事,自110年8月19日起,將其上市有價證
券恢復交易方法。
3.公告內容:證交所已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自110年8月19日起恢復交易
方法。
4.股票回復原狀之日期:110/08/19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