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力特上市有價證券自110年8月19日起恢復交易方法

日 期:2021年08月17日

公司名稱:力特 (3051)

主 旨:力特上市有價證券自110年8月19日起恢復交易方法

發言人:趙寄蓉

說 明:

1.證交所公告股票回復原狀日期:110/08/17

2.證交所公告股票回復原狀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3051)

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

易方法在案,其最近二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淨值均逾三億元並達所

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以上,原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原因業已消滅,且無其

他應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情事,自110年8月19日起,將其上市有價證

券恢復交易方法。

3.公告內容:證交所已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自110年8月19日起恢復交易

方法。

4.股票回復原狀之日期:110/08/19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