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利機111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

日 期:2023年02月23日

公司名稱:利機 (3444)

主 旨:利機111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

發言人:盧修滿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02/23

2.公司名稱:利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民國112年2月23日截止,

,惟有部分認股人於繳款期限截止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2月24日至

112年3月27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認股人,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至彰化商業銀行西屯分行

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亦得採金融機構匯款或ATM繳款

(匯費和手續費由認股人自行負擔),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

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之集保帳戶。

(4)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