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凱柏實業與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之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案(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金字第29號)民事判決相關說明。

日 期:2019年10月24日

公司名稱:凱柏實業 (3073)

主 旨:凱柏實業與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之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案(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金字第29號)民事判決相關說明。

發言人:徐韋吉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3年度金字第29號

4.事實發生日:108/10/2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就本公司與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之民事

損害賠償訴訟乙案,本公司就判決書內容說明。

6.處理過程:已委請律師說明如下:

(1)本案判決公司須負擔連帶賠償損失金額為新臺幣70,802,146元;另須加計自民國

103年6月11日起至清償日止之利息,以年利率5%計算;截至民國108年10月23日止,利息

金額為新臺幣19,009,891元,訴訟費用金額為新台幣713,096元,以上金額合計為新台幣

90,525,133元。

(2)上述金額為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公司應賠償之全部金額(包括連帶賠償責任部

份)。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基於保守穩健原則,扣除108年第2季已估列之賠償準備金額新臺幣15,000,000元

及投保中心假扣押其他被告資產價值42,242,153元後,擬於108年第3季增加提列賠償準

備金額新臺幣33,282,981元。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擬於108年11月召開董事會討論本案,預計將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繼續與

投保中心洽談和解,並且提起上訴,以維護全體股東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