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凱基金代子公司凱基證券子公司KGI Hong Kong Limited向關係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分(轉租)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4年10月18日

公司名稱:凱基金 (2883)

主 旨:代子公司凱基證券子公司KGI Hong Kong Limited向關係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分(轉租)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黃碧玲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香港金鐘道88號之香港太古廣場大樓(One Pacific Place)

33樓及34樓部分區域之辦公場所

2.事實發生日:113/10/18~113/10/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辦公室10,676平方英尺

每單位價格:114年8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

每平方英尺每月港幣85元(約新臺幣350元)

交易總金額:114年8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

每月租金港幣907,468元(約新臺幣3,733,323元)

使用權資產總額:港幣70,783,369元(約新臺幣291,202,780元),

期間114年8月1日至122年12月31日,

以租約到期後續租3年認列辦公室租賃之使用權資產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轉租;發揮集團合署辦公之綜效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One Pacific Place Ltd.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114年8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

移轉金額:每月租金港幣3,330,500元(約新臺幣13,701,676元)。

KGIHK向One Pacific Place Limited (非關係人)承租39,182平方英尺,

再轉租10,676平方英尺予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KGIHK向出租人One Pacific Place Ltd.承租單價為每平方英尺港幣85元,

KGIHK轉租予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單價為每平方英尺港幣85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期:114年8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止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個月為一期支付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KGI Hong Kong Ltd取得的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本案尚待母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始生效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 不適用

估價金額(租金) :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發揮集團合署辦公之綜效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0月1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