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冠星-KY間接赴大陸投資案

日 期:2022年12月26日

公司名稱:冠星-KY (4439)

主 旨:冠星-KY間接赴大陸投資案

發言人:林經偉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1/12/26至民國111/12/26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本公司間接持有100%香港子公司T-Tron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出資取得鎮江東豐制衣有限公司100%股權。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美金6,200,0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鎮江東豐制衣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23,691,505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人民幣0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加工和銷售服裝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人民幣61,369,152.78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3,268,988.36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不適用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Tuntex Incorporation(B.V.I.) Co. Limited與

T-Tron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為非關係人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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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第一期款:變更登記且變更完成後,應於7日內支付美金310萬元。

第二期款:於交割日後屆滿三個月之日,且已發生之應收帳款已全數收回,支付美金

186萬元。

第三期款:於交割日後屆滿六個月之日,支付美金62萬元。

第四期款:於交割日後屆滿一年之日,支付美金62萬元。

買賣雙方合意交割日為2023年1月1日,並於股權買賣補充協議書簽署後向當地主

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民國111年8月17日業經董事會通過,參與投資設立香港子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此投資案之相關細節授權董事長在美金700萬元額度內全權處理。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藉此從布料跨入下游成衣領域,強化供應鏈整合以提高獲利能力。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本公司非於中華民國設立之公司,故不適用。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不適用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不適用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不適用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不適用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不適用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不適用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不適用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8年度:新台幣241,889仟元

109年度:新台幣175,684仟元

110年度:新台幣25,925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36.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38.其他敘明事項:

1.111/11/30台灣銀行期末匯率30.89計算。

2.係111/2/23及111/8/17補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