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財富管理(新加坡)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4年04月29日

公司名稱:元大金 (2885)

主 旨: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財富管理(新加坡)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翁健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9 Temasek Boulevard #08-01,

SUNTEC TOWER TWO, Singapore

2.事實發生日:113/4/29~113/4/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2271平方英尺,折合63.81坪

每單位價格:新加坡幣10.5元/平方英尺/月

租金總金額:新加坡幣23,845.50元/月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加坡幣709,697 元,約當新臺幣16,827,76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Shun Fung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

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場地符合營運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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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新加坡幣23,845.50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租期:民國113年5月1日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

承租人可提前終止:承租人可提前兩個月向房東發出提前終止之書面通知;

惟必須在民國113年10月31日或之前發出通知。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經參考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後,由董事會及股東會核定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加坡幣10.5元每平方英尺/月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根源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4)北市估字第00007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自用辦公及營業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4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未設有審計委員會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告匯率換算以新加坡幣兌新臺幣為23.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