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元大商業銀行對大宇提起民事訴訟一審判決結果

日 期:2022年07月29日

公司名稱:大宇 (1445)

主 旨:元大商業銀行對大宇提起民事訴訟一審判決結果

發言人:楊任凱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金字第18號

4.事實發生日:111/07/2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前員工姚旭隆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金重訴字

第3、15、16號被告楊文虎等違反銀行法案件判決有罪,元大商業銀行對本公司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依民法第188條及公司法第23條第2項等規定,對元大所受損害

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6.處理過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元大商業銀行對本公司之全部請求。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告得於收到判決書後20日內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