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倫飛上市有價證券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日 期:2021年11月16日

公司名稱:倫飛 (2364)

主 旨:倫飛上市有價證券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發言人:楊建國

說 明: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0/11/16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110年11月16日臺證上一字第1101806139號

公告,本公司前因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

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之情事,致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

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嗣查本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

不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已符合同細則第49條之2第2項第4款規定,

且無其他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情事,惟本公司尚未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規

定,爰取消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

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0/11/18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