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子公司尚志資產開發(股)公司董事會決議簽訂工程承攬合約

日 期:2024年05月14日

公司名稱:大同 (2371)

主 旨:代子公司尚志資產開發(股)公司董事會決議簽訂工程承攬合約

發言人:丁爾昆

說 明:

1.契約種類:工程承攬契約

2.事實發生日:113/5/14~113/5/14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一、契約相對人:崇偉營造工程(股)公司、宣旭系統科技(股)公司

二、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工程範圍:尚志資產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線第一期

連城錦和站( LG07)捷運開發區3聯開大樓新建工程

二、工程承攬契約總金額為:9,669,530仟元

三、契約起訖日期:自開工日起至完工經尚志資產開發(股)公司驗收日止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捷運系統萬大線第一期連城錦和站( LG07)捷運開發區3聯開大樓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5月14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5月14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1.本案經113年5月14日尚志資產董事會決議通過,

授權尚志資產董事長辦理工程承攬契約書簽訂等相關事宜。

2.本案經113年5月14日母公司大同(股)公司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

並提經113年5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始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