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

日 期:2021年05月21日

公司名稱:三顧 (3224)

主 旨: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

發言人:林文傑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7/10/11

2.公司名稱:三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俊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吳振隆、起將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合併

取得本公司股權已達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大量取得股權之標準,委託本公司將

其應行申報事項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三顧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58,016,045股。

二、取得人資料:

取得人:俊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吳振隆、起將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不適用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不適用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俊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5,450,000股、吳振隆:4,759,000股、

起將保全股份有限公司:930,000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俊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40%、

吳振隆:8.20%、起將保全股份有限公司:1.60%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本次申報取得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交易明細,

於107年10月11日起至110年5月20日止,經由集中交易市場方式取得(增加)

5,414,000股,累計取得11,139,000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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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透過集中交易市場或現增認股方式再取

得股份。

七、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九、本資料計算從取得日起,符合達公告標準日為107年10月11日,期間應再公告日

為108年4月22日、108年5月9日、108年7月25日、109年2月11日、109年3月12日、

109年3月18日、110年1月14日、11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