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石化取得土地、廠房、設備案

日 期:2020年02月26日

公司名稱:中石化 (1314)

主 旨:中石化取得土地、廠房、設備案

發言人:陳穎俊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大甲廠 (台中市大甲區青年路140號)土地、廠房、設備

2.事實發生日:109/2/26~109/2/2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3,955平方公尺,折合1,196.39坪)、

廠房(1,476.25平方公尺,折合446.57坪)、

設備一批,合計總金額新台幣465,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三晃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次付款-簽約,金額:新台幣玖仟參佰萬元

第二次付款-用印,金額:新台幣玖仟參佰萬元

第三次付款-完稅,金額:新台幣貳億柒仟玖佰萬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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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策單位:

1.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鑑價報告與市場行情

3.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執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華淵鑑價股份有限公司、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合計新台幣316,579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聯興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1]高市估字第000068號(換發)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經會計師實地進行財務盡職調查,並執行相關複核評估程序及計算結果,

本公司取得三晃股份有限公司之土地、廠房及各項設備之交易價格應屬允當合理。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林志隆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32833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生產及營運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