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洋實業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度股東常會事宜

日 期:2023年03月23日

公司名稱:三洋實業 (1472)

主 旨:三洋實業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度股東常會事宜

發言人:徐正哲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義大皇家酒店6樓御/樂廳(高雄市大樹區學城路一段153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111年度審查報告書。

3.本公司於111年度會計年度開始日後變動會計政策

4.年度健全營運計劃之辦理成效及執行情形報告。

5.出售本公司桃園市土地及建物之辦理情形報告。

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

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

期間向本公司提出112年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且提

案範圍須為股東會得議決事項,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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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提案受理期間:自112年4月7日起至112年4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

5:00)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必請於112年4月17日下午五點前以書

面送達或寄達並述明聯絡人及方式,以便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信封上請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於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提名受理期間:自112年4月7日起至112年4月17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

止。(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12年4月17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送達或

寄達並述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信封上

請加註「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

受理提案處所:三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高雄市大社區嘉保路360

號,聯絡人:馬小姐,聯絡電話:(07)356-0666分機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