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股》與大立光訴訟案 先進光澄清說明

【時報-台北電】先進光(3362)經有關媒體報導「大立光奪回專利權,民刑事訴訟難了結」,先進光於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資訊,該等判決早已分別於本年度2月、6月終結,並無新的訴訟進展。先進光無法認同判決結果,但尊重司法制度。 先進光發重訊澄清表示,公司秉持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自主研發之精神,且先進光一向正當經營,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深表遺憾,惟先進光現階段並無實施最高行政法院案件所涉及之M438469、M438320新型專利技術,故此案判決目前對先進光並無重大影響。另該等行政訴訟並非先進光與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間民事賠償案件,該民事賠償案件仍在智慧財產法院審理中,尚未定讞。(編輯整理:葉時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