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選舉旗幟遭折斷 東港警查獲嫌犯送辦

屏縣新園鄉港墘村一處產業道路黃姓村長候選人競選幟遭折斷,警方三個小時後即查出楊姓男子函送偵辦。(記者鄭伯勝翻攝)
屏縣新園鄉港墘村一處產業道路黃姓村長候選人競選幟遭折斷,警方三個小時後即查出楊姓男子函送偵辦。(記者鄭伯勝翻攝)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九合一選舉投票日只剩二十五天,選情日趨白熱化,繼十月二十四日東港鎮東港大橋上縣長候選人蘇清泉及縣議員候選人郭再添競選旗幟遭破壞逮一嫌送辦後,東港警分局新園分駐所也於前天下午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位於新園鄉港墘村產業道路的候選人競選旗幟遭破壞,警方獲報立即趕往現場發現係黃姓村長候選人旗幟遭折斷,經調閱周遭監視器釐清案發經過,於三個小時後鎖定一名楊姓男子涉有重嫌,經通知到案後依法函送檢方偵辦。

警方表示,前天下午二時五十八分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新園鄉港墘村內的競選旗幟遭人破壞,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經積極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及查訪附近居民後,順利鎖定居住於高雄市大寮區的一名十八歲楊姓男子涉有重嫌,經通知到案後楊男表示係因不滿競選旗幟布幔擋住路口反光鏡影響視線,即下車將旗幟折斷,全案經偵訊後依毀損及違反選罷法罪嫌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東港警分局長張世儒強調,破壞參選人選舉看板、旗幟、布條等行為除觸犯刑法毀損罪外,更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九十八條,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選民如遇旗幟擋住視線應請候選人派人移置適當位置,不要做出類似犯行,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