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駿日公司公開收購安馳普通股條件均已成就,至7/9止已超過最低收購數量

公告收購人駿日股份有限公司(Macnica Chungju Co. Ltd.)

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之通知

1.事實發生日:108/07/10

2.公司名稱:安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108年7月10日接獲駿日股份有限公司(Macnica Chungju Co. Ltd.)

(以下稱公開收購人)通知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摘要公告事項如下:

(1)截至民國108年7月9日累計應賣股數36,279,875股,已超過最低收購

數量22,959,026股。

(2)公開收購人於民國108年6月28日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公

開收購人及其法人股東日商Macnica, Inc.之轉投資申請以及投資申請

(民國108年6月28日經審一字第10800117730號)。

(3)108年7月9日取得公平交易委員會發函不禁止公開收購人與被收購公

司之事業結合(公製字第1081360392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購安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至民國

108年8月15日下午3點30分止。提醒欲參與應賣安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東,請儘速持證券存摺與留存印鑑至原開戶證券商處,辦理應賣手

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應賣諮詢專線:02-2389-2999或查詢凱基證券網址:

廣告

http://www.kgieworld.com.tw/

(2)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4項規定,公開

收購條件成就後,公開收購人未於公開收購說明書記載之支付收購對價

時間完成支付者,應賣人得不經催告,逕行解約,受委任機構並應於次

一營業日,將應賣人交存之有價證券退還原應賣人。但公開收購說明書

載明較支付收購對價時間提早退還原應賣人者,從其約定。

(3)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6項規定,應賣

人於公開收購人為公開收購條件成就之公告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

得撤銷其應賣。

(4)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應賣股數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

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

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

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即108年8月15日)後第7個營業日

內(含第7個營業日)辦理應賣有價證券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5)公開收購人相關公告詳細內容請上網查詢,請本公司股東參閱公開資

訊觀測站之網頁,網址為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2

(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公開收購資訊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