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調查局今日至大宇(1445)調閱與易京揚及潤寅之交易發票等資料文件

本公司配合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9/03/27

2.發生緣由: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於今日上午至本公司調閱與易京揚及潤寅

公司之交易發票、付款明細資料及公司大小章用印記錄文件。

3.因應措施:鑑於本案已進入偵查階段,本公司會配合檢調機關調查。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公司之營運財務一切正常,不受影響。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