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松崗(6240)決議3/25起至5/24買回2,000張庫藏股,每股區間9~13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43,247,032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25~109/05/24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9.00~13.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8.6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十八:本公司擬執行買回庫藏股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1.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執行庫藏股機制,預計買回2000仟股,說明如下:

執行期間自109年3月25日至109年5月24日止,買回價格區間為9元至13元。惟當公司股價低

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2.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應於董事會決議之

即日起算二日內公告並申報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規定得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143,247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109年3月25日起至109年5月24日止;預計買回2000仟股,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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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行股份之8.7%

(5)預計買回之區間價格:9元至13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訂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

得繼續執行買回。

(6)買回之方式:自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7)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零仟股。

(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0)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1)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2)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事項:無。

3.本次買回庫藏股之會計師或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請詳附件二十一

P101~P103。

4.上述買回計劃,業經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擬由董事會出具買回公

司股份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請詳附件二十二P104。

5.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六項規定,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或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所持有之股份,於公司買回之期間內不得賣

出。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本案無異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9年3月25日第九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

司股份2,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8.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

司流動資產之7.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

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五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松崗公司依所訂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減少與現金流出

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等,並未產生重大影響。

因此本會計師認為此次松崗公司董事會決議預計買回股份之區間價格9元-13元,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