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勝一(1773)董事會決議,109/5/21召開股東常會,擬全面改選董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5/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永安區永工一路5號(本公司)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

(2)108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08年度對外背書保證執行情形報告。

(5)108年度大陸投資概況。

(6)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108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4)修訂暨更名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6)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7)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施行辦法」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3/2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5/2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

廣告

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9年3月13日起至民國

109年3月2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9年3

月23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 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

寄送。

受理處所:勝一化工(股)公司財務部(地址:高雄市永安區永工一路5號)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