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上曜(1316)擬辦理私募普通股,額度以不超過4000萬股為限

公告修訂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1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6規定條件之自然人及法人為限。

(1)應募人為公司內部人:

應募人姓名 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 選擇方式與目的

張祐銘 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以對公司營運相當了

宋育豪 本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 解,對未來營運能產

張碩文 本公司董事兼副理 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

張趙素珠 本公司監察人

中清科技(股)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永捷創新科技(股)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

兆樂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勁弘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應募人如屬法人者,應揭露事項:

法人應募人 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及 與公司之關係

其持股比例

中清科技(股)公 張百閎 29.8% 董事長未成年子女

司 張仁瑋 20.8% 董事長未成年子女

張惠棻 15.6% 董事長配偶

張祐銘 15.6% 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永捷創新科技 上曜建設開發(股)公司 19.31% 本公司

(股)公司 曾俊榮 3.04% 無

天翊開發有限公司 1.61% 無

曾賢明 1.59% 無

啟航投資有限公司 1.35% 無

陳素鈴 1.16% 無

曾俊哲 0.99% 無

曾陳對玉 0.92% 無

陳德明 0.74% 無

郭哲良 0.73% 無

兆樂有限公司 宋育豪 100.0% 本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

勁弘有限公司 張惠棻 40.0% 董事長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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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百閎 25.0% 董事長未成年子女

張仁瑋 25.0% 董事長未成年子女

張祐銘 10.0% 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應募人為策略性投資人之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將以對本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助益為首要考量,有必要藉由私募資金引入,以借重策略

性投資人之長才,協助本公司多元化及多角化經營之營運拓展等效益,以期改善公司

結構,有助於公司穩定成長,達到永續經營之目的。本公司尚無已洽定之策略性投資

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擬不超過40,000仟股辦理私募發行普通

股,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規劃需求及市場狀況全權處理,自股東常

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之。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40,000仟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訂定,以不低於下列二基準價格計算孰高之八成為訂價原則:

(1)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

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上述訂價原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三點之規定,

且符合一般市場慣例,應屬合理。

因本公司108年度帳面仍有累積虧損,且每股淨值低於面額,並參考本公司股票近期

於交易市場之每股市價,未來如私募普通股實際訂價低於每股面額時,為避免私募

造成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未來視本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以減資、

盈餘或資本公積彌補虧損。其實際之定價日及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

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營運發展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108年個體財報「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新台幣51,847仟元,顯不足支應本公

司興建營建個案(包括但不限於購置土地、投入營建工程款)及改善財務結構(包括但

不限於償還銀行借款),故短期內仍有籌措營運資金之必要。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

、便利性、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等因素,如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

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故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

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

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

通股自交付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

辦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