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情兒子補習班老師 車上「吃香腸」鹹濕對話曝光

人夫偷情兒子補習班老師,新北地院判2人需賠償妻子30萬元,全案可上訴。
人夫偷情兒子補習班老師,新北地院判2人需賠償妻子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北市一名方姓男子,日前與兒子的補習班老師發生婚外情,2人前往摩鐵偷情,還在車上「車震」,過程還被行車記錄器錄下。方男妻子發現後勃然大怒,向法院提告丈夫和小三。新北地院勘驗錄影檔,發現內容相當鹹濕,出現「拔出來、吃香腸、雞雞要爆掉了」等語,因此判2人需賠償方妻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方男與妻子在2013年結婚,育有一子。但2019年3月某天深夜,方妻突見丈夫手機收到一名女子的簡訊,雙方以「寶貝」相稱,還互傳親暱照,得知女子就是兒子的補習班英文老師,因此雇用徵信社跟監。

跟監過程中,方男不但帶著小三到處遊玩、唱歌、赴模鐵過夜,甚至帶小三跟公婆吃飯,更帶彼此的小孩出遊,還在車上「車震」。方妻發現行車記錄器中出現丈夫和小三的呻吟聲,內容還有「拔出來、吃香腸、吞下去、用力搓你那邊」等鹹濕對話,氣的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百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時,方男和小三辯稱,方妻盜取其手機內容,不具證據力,還稱行車記錄器中的主角不是他們;但法院勘驗證據認為,方妻提供的照片、對話記錄、影像等,均足以辨識2人身份,認定2人已非單純朋友關係,判賠2人需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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