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行員盜用客戶存款 金管會依規定處理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 2017年7月20日電)京城銀行理專監守自盜,挪用客戶超過新台幣2600萬元存款,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銀行釐清事實後,確認損失金額後,就會歸還客戶資產,同時,金管會也會就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京城銀行總行林姓理專涉嫌挪用20名客戶超過2600萬元存款,且不法舞弊期間長達10多年,直到近期客戶察覺帳戶異常向銀行反映,京城銀行才發現這起行員監守自盜事件。

銀行局主秘陳妍沂指出,京城銀行在7月13日發現林姓理專挪用客戶存款後,隔天、7月14日就向金管會通報,目前京城銀行還在釐清事實,確認損失金額,待事實釐清後,銀行就會歸還客戶資產,另外,目前收到報告還沒有看到理專把盜用客戶的錢吐出來。

陳妍沂表示,金管會會督促銀行保障客戶權益,而當發生這類事件時,銀行會先聯絡客戶、寄發對帳單,同時,清查該行員所經手客戶,以保障客戶權益。

根據規定,當銀行發生重大偶發事件應立即通知金管會,且銀行釐清案情後一週內要向金管會報告,京城銀行預計近期將向金管會報告。

銀行局表示,通常銀行確認損失金額後,會先歸還客戶存款,而2600萬元對銀行財務面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之後金管會再就銀行內控弱點、缺失查核,若屬於制度面的缺失,金管會將依規定進行核處。

近年銀行監守自盜事件頻傳,包含土地銀行樹林分行行員盜領客戶存款80萬元、日盛銀行新營分行行員挪用客戶資金超過4000萬元、彰化銀行台北分行行員盜用客戶1000多萬元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