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元電子108年會計年度起擬變更部分機器設備估計耐用年限,預計使折舊費用減少9.96億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49)京元電子-公告本公司於108年會計年度起變動會計估計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14
2.變動之性質: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公報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為能合理反應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本公司委由華新資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重新評估生產設備之耐用年限,並由簽證會計師就變更年限之合理性出具複核意見書。
3.變動之理由:本公司考量過去類似資產之實際使用經驗及參酌同業類似資產之使用情形,擬變更部分機器設備之估計耐用年限,以反映實際耐用年限、合理分攤成本,以利提供可靠且更攸關資訊,故擬延長部份機器設備之耐用年限由原來6年變更為8年,部分二手機器設備之耐用年限由原來3年變更為4年。
4.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更期間:108/01/01
5.會計變動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無
6.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無
7.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本公司考量過去類似資產之實際使用經驗及參酌同業類似資產之使用情形,擬變更部分機器設備之估計耐用年限,以反映實際耐用年限、合理分攤成本,以利提供可靠且更攸關資訊,且委由華新資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重新評估生產設備之耐用年限,並由簽證會計師就變更年限之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並無重大異常。
8.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變動如何適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不適用
9.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響表示之意見:不適用
10.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
一、京元電子及部分子公司考量過去類似資產之實際使用經驗及參酌同業類似資產之使用情形,擬變更部分機器設備之估計耐用年限,以反映實際耐用年限、合理分攤成本,以利提供可靠且更攸關資訊,故擬延長部份機器設備之耐用年限一至二年。
二、貴公司委任華新資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新鑑定公司)對預計延長耐用年限之標的設備進行耐用年限評估,依據華新鑑定公司出具之評估報告內容顯示,華新鑑定公司係依據京元電子所提供之設備運轉情形及稼動率等相關數據進行分析,評估結果應可延長京元電子及部分子公司部份機器設備耐用年限予以增加一至二年。
三、京元電子及部分子公司擬依據前述評估結果,自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起變更部份機器設備之耐用年限,此一估計變動,使得京元電子及部分子公司部份機器設備之耐用年限由原來6年變更為8年,部分二手機器設備之耐用年限由原來3年變更為4年,並預計將使民國一○八年之折舊費用減少995,843千元。
四、本會計師經執行下列複核程序,並未發現京元電子及部分子公司上述耐用年限調整及設算預計對民國一○八年度折舊費用影響數一事,有重大不合理之處。
1.取得京元電子管理階層聲明,評估京元電子及部分子公司至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估計年限並自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適用,尚屬合理。
2.取得華新鑑定公司出具之評估報告,覆核其報告結論是否與京元電子及部分子公司之主張相當。
3.取得調整耐用年限後之預計財產目錄,抽核機器設備之剩餘耐用年限,未發現有重大不一致之情形。
4.取得調整耐用年限後之預計財產目錄,抽核計算其於民國一○八年度應計提折舊費用,未發現有重大不一致之情形。
5.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於年度財務報表結束日對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於民國一○七年度財務報表結帳期間評估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再委請外部第三方資產鑑定單位進行評估,故自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起,將該變動按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依據本會計師複核結果,京元電子及部分子公司於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估計事項理由,尚屬合理及必要。
五、綜上所述,本會計師並未發現京元電子及部分子公司調整其部分機器設備之耐用年限延長一至二年有重大異常之處。
11.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12.因應措施: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此項會計估計變動預計將使民國108年度合併製造費用-折舊費用減少995,843仟元。本案業經民國108年3月14日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