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睽違12年!苗栗縣計程車運價,2月10日起調漲

【時報-台北電】因應物價波動,苗栗縣計程車運價睽違12年,將於2月10日零時起調漲,苗栗縣政府工商處公告,日、夜間計程起價不變,續程跳表縮短50公尺,改為每200公尺跳5元,延滯計時則從每3分鐘改為每80秒跳5元,公用事業科表示,運價比照新竹縣、市調整,反映計程車經營成本。

工商處指出,苗栗縣計程車運價自2008年1月1日實施至今,已12年未調整,因應物價波動及反映計程車經營成本,苗栗縣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向縣府提出調整運價之需求。

公用事業科說明,依據《公路法》第42條並評估成本,考量新竹縣、市計程車運價已於去年調整實施,苗栗縣為其共同生活圈,跨縣市通勤比例高,因此運價調整比照新竹縣、市,起程運價維持不變,調整續程及延滯計時部分。

公用事業科表示,2月10日零時起,日間及夜間計程運價,起程仍維持1250公尺為100及120元,續程跳表則從現行每250公尺跳5元,改為每200公尺跳5元;延滯計時運價從現行每3分鐘跳5元,改為每80秒跳5元。(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巫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