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鈺創(5351)決議辦理現增私募普通股案,股數上限6000萬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2/2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

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應募人擬包含內部人及關係人,名單如下:

姓名/與公司之關係/選擇方式與目的:

盧超群/本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對公司財務業務有充分瞭解之人

鄧茂松/本公司董事暨總經理/對公司財務業務有充分瞭解之人

呂秉洋/本公司董事暨資深副總經理/對公司財務業務有充分瞭解之人

戎博斗/本公司資深副總經理兼研發主管/對公司財務業務有充分瞭解之人

夏濬/本公司副總經理兼研發主管/對公司財務業務有充分瞭解之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六千萬股為上限

5.得私募額度:以六千萬股為上限,於股東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授權董事會一年內分

二次發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認股價格訂定之參考價格,以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

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不低於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之。本公司因近日於證

券商營業處所之收盤價接近面額,致使未來私募普通股每股發行價格可能低於面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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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依現行法令規定訂定,係屬合理。若日後發生普通股發行價格受市場因素影響低於股

票面額時,則對股東權益影響為實際普通股未來發行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生之累積虧損

,此一累積虧損數將視未來公司營運狀況銷除之。

(2)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不低於股東會

決議之成數內,參考市場狀況訂定之。

(3)前述私募普通股之認股價格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

定辦理,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皆為償還銀行借款。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公司資金需求、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

性、機動性及募資成本等因素後,擬採私募方式籌募款項。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

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因主管機關修正及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