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南璋(4712)決議辦理現增私募普通股346.82萬股,私募價每股8.65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2/0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相關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3,468,200股

5.得私募額度:新台幣29,999,93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係依據108年6月2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所定之訂價原則定之,以本次

董事會召開日期民國109年2月7日為定價日,並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普通

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9.04元、9.04元及8.87元,擇前五個營業日普通股

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為8.87為基準;另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

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為10.80元,取上列二者較高者之10.80元為參考價格,實際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本次實際私募價格定價為每股新台幣8.65元,符合本公司股東會決議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訂定之訂價原則。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作業具有迅速簡便的特性,較容易符合公司需要,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

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

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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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10.80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8.6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私募之普通股於交

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並於私

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取具櫃檯買賣中心核發上櫃標準之同意函,

並據以向主管機關完成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審核程序後,始得提出上櫃交易申請。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09/2/7~109/2/21止,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訂為繳足股款日。

(2)前述繳款作業暨增資基準日擬授權董事長得視洽特定人情況或因客觀因素變動重新訂

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