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美國子行疑遭低賣,永豐銀向摩根士丹利求償21.5億元,提告張晉源背信罪

【財訊快報/記者巫彩蓮報導】永豐金(2890)及永豐銀於今(23)日對出售子行美國遠東銀行(以下簡稱FENB)專案小組負責人、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晉源,依涉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及銀行法背信罪提告。

永豐銀表示,自2016年10月起基於金管會民眾陳情來函及金控董事會要求,歷經近三年進行相關釐清及調查,於今年6月間經訴訟取得財務顧問公司摩根士丹利提供之郵件,並逐一檢視,發現張晉源刻意隱匿實際出售資產之價值,涉有未在董事會中充分揭露FENB高達6,928萬美元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及「備抵壞帳迴轉價值」等,合計約當21.5億元,導致交易價格有被嚴重低估,影響股東權益之情事。

負責此交易案財務顧問摩根士丹利受永豐銀之託,未善盡顧問職責及善良管理人應注意義務,導致公司及股東權益嚴重受損,因此提出民事訟,求償金額6,928萬美元(約21.5億元台幣),未來也將視案件發展對張晉源提起民事求償。

永豐金、永豐銀係於2016年7月8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處分子公司Sinopac Bancorp(以下簡稱SPB)100%股權予美國公司Cathay General Bancorp(以下簡稱Cathay),SPB亦100%持有FENB股權,處分金額3.53億美元。

永豐銀表示,因主管機關接獲民眾陳情函,指稱該交易案有若干疑點,因此開始著手調查,董事會並要求列入定期追蹤報告事項,經調查後發現,張晉源在向臨時董事會報告FENB交易案時,未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5,728萬美元及「備抵壞帳迴轉價值」1,200萬美元列入出售資產之項目,資料顯示,其向買家均有揭露該兩筆之價值,顯示其自始即知悉,卻刻意隱匿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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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張晉源在整個交易案中,竟要求專案小組違反公司規範,使用私人電郵處理該交易案,且不僅事後未告知公司,也拒絕提交相關檔案記錄;另明知Cathay已於2016年6月30日召開董事會通過本交易案,卻聲稱買賣雙方必須要在2016年7月8日同日召開董事會通過此案,不顧當日為颱風放假日,處理程序顯有不合常規。

永豐銀表示,張晉源於2015~2016年間負責處理子行美國遠東銀行交易案,期間擔任永豐金財務長、永豐銀總經理及董事,具有金控法、銀行法及公司法所規定負責人之身分,為確保公司及股東的權益,以涉違反金控法、銀行法等依法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