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專欄-新國際會計準則對壽險公司新契約利潤表達之衝擊

台灣將於2026年1月1日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頒布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IFRS 17)。此準則變革性地改變保險公司財務報導表達與揭露之事項。對於現有或潛在金融壽險股的投資人或是廣大的財務報表使用者都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未來適用IFRS 17報導下傳遞之資訊較現行財務報導有許多不同的地方。其中以獲利能力的表達方式改變最大。觀察壽險公司新契約獲利能力可看出公司成長之穩健性,此專文從人壽保險新契約的角度切入,概述未來新會計準則下關注新契約的三個要點。

首先,IFRS 17對收入的看法改變,由衡量「銷售」變為衡量「服務」。其次,前述概念造就IFRS 17的新產物,衡量預期利潤的合約服務邊際(Contractual Service Margin;CSM)為全新指標。再者,新財報中增加大量新契約指標。

●保險財報收入由衡量「銷售」變為衡量「服務」

對於收入的首要改變,現行會計準則下,公司收到現金保費就認列為當期收入。但由於各公司保單的保險服務年期以及未來應返還保戶之儲蓄部分多寡不同,可能造成難以與同業比較的情況。IFRS 17下,提供服務才認列為收入,也就是從保單負債準備金中釋出的預期利潤及保險成本,排除儲蓄部分後作為當期收入,更容易比較。

●CSM將成為重要的全新指標

壽險業者銷售新保險合約服務時產生對未來預期的利潤,為新契約CSM,應按每年提供之服務而逐年攤銷。若是一個業務量成長的公司,新契約CSM貢獻之比例指標會較高且持續增長,表示每年新業務的增加帶來了更高的預期利潤。報表使用者可從新契約CSM貢獻比例在各年度的變化,觀察出業務的發展能力。而細節的揭露中還可以看到各商品線的細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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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新契約價值反映公司預期未來超過市場水準的投資報酬(但是以較高折現率計算現值),而CSM計算是假設未來只有無風險投資的收益。前者雖然可能較貼近公司實際經營狀況,但被人詬病是其將近期投資回報經驗作為預期未來長期打敗市場(Beat the market)證據之作法。而各公司假設之間也有互相攀比,以美化計算結果可能。

根據安永全球調查,超過一半受訪的壽險公司將以CSM作為最重要的價值衡量標準,而傳統上的新契約價值指標(VoNB)由於與財報計算方式及邏輯不同,且較易被操弄,其重要性將逐漸式微。

●新保險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中增加了新契約相關指標

IFRS 17財報揭露要求之項目可對應產出許多新契約指標。如檢視CSM新契約逐年攤銷模式之揭露,可看出是否和公司預期的利潤攤銷模式一致,亦可計算出當股東因新業務投入資金時,其損益平衡年度。對IFRS 17綜合損益表下的保險財務收益或費用加以推導探究,可觀察新契約進來時公司整體是否維持利差益的資金運用率門檻。而每一期之調節表中的經驗調整可洞察公司營運之保單繼續率狀況。

除新契約指標外,IFRS 17透露之其他指標資訊亦是作為產業投資分析或是總體經濟指標的重要參考。新國際會計準則對保險業利潤衡量方式無疑是巨大的影響及改革,不僅增加了保險公司業務質量的透明度,更增強了不同公司間的橫向可比性,報表使用者對於瞭解IFRS 17的財報表達顯得日益重要。(本文作者為安永財務管理諮詢服務(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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