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03月24日

公司名稱:佳龍 (9955)

主 旨: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陸怡豪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323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部分條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本次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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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公司法第 192 條之 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本次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並以

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為限。

三、受理事宜如下:

(1)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期間為111年4月8日起至111年4月18日止。

(2)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請於111年4月18日17時前,以掛號函件,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董事(獨立董

事)提名函件」寄送達受理處所。

(3)受理處所為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地址:桃園市觀音區

大潭里環科路3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