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義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日 期:2020年11月13日

公司名稱:華義 (3086)

主 旨:華義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發言人:李俊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1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條件及相關規定辦理,目前尚無已洽定之

應募人,擇定之特定人授權董事長處理。

(2)股東臨時會通過得私募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張協建/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皇鑫投資有限公司/法人監察人

網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實質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5,952,000股

5.得私募額度:普通股10,000仟股之額度內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擬以民國109年11月13日為私募定價日。私募價格以本公司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

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

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前一日收盤價為21.05元,前三日收盤均價為20.85元,前五日收盤均價為20.93元,

擇前三日收盤均價為20.85與前三十日收盤均價為20.37元,二基準計算價格計算較高

之訂定參考價為20.85元。

2.依股東臨時會決議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本次私募價格為

16.80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及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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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及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改善財務

結構、強化公司競爭力,並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及私募有價證

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特定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等,故

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資金,以提高本次資金募集之時效性及機動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9/11/13

11.參考價格:20.85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6.8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

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條件

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

管機關申請私募有價證券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公開發行公司私募普通股應注意事項第3條第2項規定,應於董事會決議定價日之

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或價款收足。但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應於接獲主管機關核准之

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或價款收足。實際繳款期間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之。本次發行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

宜或嗣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及基於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董事會同

意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